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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七夕情人節,
相信很多人手中都有一塊「巧克力」,
巧克力代表著熱情與甜蜜,
很難有人可以敵擋它的魅力。
但你們知道手中的「巧克力」,
在106年1月1日後有可能不被允許稱之為「巧克力」嗎?
105年6月24日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了「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」,自10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該規定規範食品業者若要將產品稱之「巧克力」,
必須符合一定的成分與含量。
趕快來查看看手中的「巧克力」是否為真的巧克力吧~
詳細條文規定:http://goo.gl/uJKMv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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